2007年12月9日 星期日

力量-資訊傳播

從open access談起,究竟是『開放近用』或『開放取用』都代表著大家對資訊傳播的期待,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以前人的智慧,帶動人類社會的進步。
學者、大學出版社、商業性的學術出版社、圖書館、讀者及大學本身都成為影響學術傳播體系運作的因素。合作、出版與教學是學術傳播三種互有關係的活動。印刷、數位及動態是資訊的三種形式,未來三者會產生巨大的轉變。網路將成為資訊傳遞的最大比重,網路不像印刷實體,可以被典藏,圖書館必須思索館藏將發生根本的質變。
館藏管理取代館藏發展,取用權取代所有權,提供模式取代所有權模式,圖書館必須在搜索引擎強大的威脅下去思索—如何成為最可靠、快速、加值得資訊提供者,在知識與研究的核心中強化自己無可取代的地位。有學者提出『知識仲介者』的角色是學術圖書館員可努力的方向有效結合科技與專業的力量,滿足學者特殊的研究需求。
『創意公用授權條款』的提出無疑是對當前智慧財產權的反撲,如果資訊希望被流動是一種與生俱來的本質,那麼『著作權』『經濟價值的考量』無疑是形成資訊被人類所廣用的阻力,未來新的學術傳播體系的議題亦將以落實學術本質的開放自由和商業利益與著作權法間的平衡為重要的發展方向,期待建構一個家健全的學術傳播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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